河源市民政局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财政局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清单》和《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

河民〔2025〕73号各县区民政局、发展改革部门、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发展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东分局: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机构服务项目设置和收费行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根据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清单〉和〈殡葬非基本项目清单〉的通知》要求,市民政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制定我市《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清单》和《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清单》(以下称“两张清单”

牡丹江市城区(含海林市)户籍居民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实施办法

为深化殡葬改革,进一步推动殡葬惠民均等化、普惠化,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减轻城乡居民丧葬负担,现结合牡丹江市城区(含海林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减免对象    (一)一般对象:具有牡丹江市城区(含海林市)户籍且无丧葬补助的城乡居民。    (二)保障对象:具有牡丹江市城区(含海林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失独老人、因其他意外情况导致家庭陷入临时困境人员、农村居民、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公办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集中供养的特困供养对象、救助机构救助的流浪乞讨

安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殡葬服务机构减项降费优服务的通知

市殡葬管理所、市白兆陵园管理处: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全省殡葬服务机构减项降费优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民政发〔2025〕3号)等文件精神,参照孝感市殡葬服务机构减项降费优服务模板,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精简收费项目。严格执行《湖北省定价目录》,将四项基本殡葬服务(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纳入政府定价,殡葬重要延伸服务收费包括遗体整容化妆(含洁

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免除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开发区管委会,大苏山管理区管委会,火车站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免除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信政办〔2020〕42号)要求和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现将免除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免除范围和受惠对象具有光山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光山县在校全日制非光山籍的学生;驻光山部队现役军人;与在光山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在光山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社会福利机构代养无身份

晋中市民政局 晋中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全市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惠民减免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民政局、财政局,市殡仪馆: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民政厅关于规范惠民殡葬基本服务费补贴管理工作举措的通知》(晋财社〔2025〕98号)精神,现将我市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惠民减免政策(以下简称“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惠民殡葬减免对象和条件(一)减免对象1.具有晋中市户籍的城乡居民;2.驻晋中军(警)部队的现役军人;3.在晋中市各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全日制非晋中市户籍学生;4.与在晋中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1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5.经县(区、市)以上公安部

宝丰县民政局 宝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宝丰县财政局关于调整惠民殡葬政策免除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示范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丰县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办〔2020〕4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调整惠民殡葬政策免除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范围在宝丰县殡仪馆办理殡仪服务及火化事宜的以下对象,适用本通知:(一)户籍是宝丰县的所有居民;(二)县辖区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宝丰籍的学生;(三)

昔阳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昔阳县民政局:关于印发《昔阳县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昔发改价字〔2024〕12号县直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减轻群众丧葬不合理负担,为殡葬事业改革和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根据《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革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23〕266号)《昔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昔阳县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收费相关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昔政专纪字〔2024〕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参照邻县收费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工作和殡葬

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管理 山西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收费

7月25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山西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今后将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严格政府定价、严控成本审核,严厉打击殡葬服务收费中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加大惩戒力度。  

据悉,山西将严格政府定价范围。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遗体存放(含冷藏)、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与基本服务密切相关的守灵和吊唁设施设备租赁等延伸服务收费、公益性公墓墓位价格、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公益性骨灰堂骨灰格位寄存(安放)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或调整。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应坚持非营利原则,综合考虑服务成本和财政补贴,兼顾群众承受能力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上述项目之外的其他殡葬服务收费、殡葬用品价格、经营性公墓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殡葬服务单位按照自愿有偿、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