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和关于印发《北京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民社救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减轻特困人员监护人负担,保障特困人员基本殡葬权益,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制定了《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关于做好特困人员丧葬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6年3月3日至3月12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mzj@bjhr.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北大街26号北京
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实施殡葬惠民政策免收基本殡葬服务费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全县实施殡葬惠民政策免收基本殡葬服务费办法(修订)》已经2026年1月29日第十五届县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封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2月3日全县实施殡葬惠民政策免收基本殡葬服务费办法(修订)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根据《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211号)《河南省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豫办〔2019〕18号)规定等文件精神,县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惠民殡葬补助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不断推进我区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倡导文明殡葬,根据民政部等16部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惠民殡葬工作的通知》(苏民事〔2012〕22号、苏财社〔2012(2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起草了《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惠民殡葬补助政策(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现将情况说明如下:一、征求意见范围通过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对
邓政〔2026〕2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惠民殡葬免收全市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全面推行惠民殡葬免收全市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负担。根据《河南省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豫办〔2019〕18号)、《河南省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八条措施》(豫民文〔2024〕192号)、《关于印发河南省殡葬基础服务“一口价”模式工作指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5〕478号),现将全市殡葬基本服务免除费用标准调整通知如下:一、免除对象在邓州市死亡并在市殡葬服务机构办理殡仪服务及火化事宜的下列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答记者问
为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条例》有关要求,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08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通知》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通知》出台的背景。 答:殡葬是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殡葬工作,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进一步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对加强和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
贞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贞丰县惠民殡葬暂行规定》的通知(贞府办发〔2026〕1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贞丰县惠民殡葬暂行规定》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贯彻落实。 贞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1月1日贞丰县惠民殡葬暂行规定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殡葬管理条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殡葬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时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6〕1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殡葬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事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加强收费协同监管,强化行业公益属性,切实减轻人民群众丧葬负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殡葬服务(包括殡仪服务和安葬服务)分为基础项目和非基础项目。(一)殡仪服务收费。殡仪服务基础项目包括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告别、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省级民政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财
宿迁市:关于殡葬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市各功能区相关职能部门,宿迁追思园控股有限公司、宿迁永泽福寿园殡葬服务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做好殡葬收费管理有关工作,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24号)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对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宿发改收费发〔2025〕106号,以下简称《通知》)中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减免政策。按照《江苏省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实施办法》(苏退役军人规〔2025〕1号)有关规定,
中共安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县殡仪馆的批复
县民政局:你局《关于设立安化县殡仪馆的请示》(安民党报〔2025〕 9号)收悉,经县委编委2025年第3次会议研究,同意设立县 殡仪馆,为县民政局所属正股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 业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要职责:负责全县遗 体接运、殡殓、火化、丧事礼仪和骨灰包装、存放、保管、墓葬 等工作;提供殡葬用品服务;承接相关部门对非正常死亡和无名 遗体的处理等工作。同时,县殡葬事务中心核减全额事业编制4
嵩县人民政府 关于嵩县殡仪馆改建项目建设用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嵩政通〔2026〕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依据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嵩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研究,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拟征收范围为大坪乡卞家岺村,四至范围:东至卞家岺村旱地、其他园地;西至卞家岺村旱地;南至卞家岺村旱地、其他园地;北至卞家岺村旱地。具体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二、土地现状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9
关于2025年佛山市三水区殡仪馆编外人员招聘体检环节顺延递补的公告
根据2025年佛山市三水区殡仪馆编外人员招聘工作安排,本次招聘非技术岗位(礼仪人员)考生陈海涛(准考证号:202602017)自愿放弃政审及聘用资格,该岗位出现空缺。按照考生实践技能操作成绩和招聘人数,现依次顺延递补考生刘嘉俭(准考证号:202602042)进入体检环节。 特此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殡仪馆 2026年2月28日
南雄市殡仪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南雄市殡仪馆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工作环节,邓友华符合岗位聘用条件,拟聘用为南雄市殡仪馆工作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6年03月02日–03月06日),若有异议,请将意见署真名后投到南雄市殡仪馆办公室(地址:南雄市雄州街道雄东路338号,联系电话:0751-3880068),请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公示时间截止后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南雄市殡仪馆招聘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xlsx 南雄市殡仪馆202
宿迁市:关于殡葬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市各功能区相关职能部门,宿迁追思园控股有限公司、宿迁永泽福寿园殡葬服务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做好殡葬收费管理有关工作,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24号)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对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宿发改收费发〔2025〕106号,以下简称《通知》)中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减免政策。按照《江苏省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实施办法》(苏退役军人规〔2025〕1号)有关规定,
安徽省桐城市迁坟公告
因文旅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对嬉子湖镇双店村于咀村民组于咀头范围内的坟冢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凡在嬉子湖镇双店村于咀村民组于咀头范围内的所有坟冢。
二、迁坟补偿标准
按桐城市政府文件规定:有主坟按每棺3000元、无主坟按每棺500元予以补偿。
三、迁坟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迁坟,迁坟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坟主亲属尽快与双店村委会联系,联系人:叶三毛,联系电话:13505563539;江山,联系电话:13866013128,协调迁坟相关事宜,逾期未迁的将视为无主坟处理。请知情者相互转告。
关于玉泉山公园建设范围内迁坟的通告
为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根据富宁县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建设工作部署,由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的玉泉山公园项目正在有序推进。目前,在公园廊道工程施工区域内,发现一座无主(无名)坟墓。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该坟墓迁移事宜通告如下:一、迁坟范围:玉泉山公园规划建设范围内的廊道工程具体施工区域。二、权属申明和登记:请该坟墓的坟主亲属或相关权利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有效身份
南诏镇人民政府关于坟墓迁移的公告
因县委、县政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拟征用南诏镇五一村部分土地,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需对征地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该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南环城路(丹诏大道)向南至高铁主线之间五一村的地块,东至南仕路止,西至南环城路政府安置房止,南至高铁主线止,北至南环城路止。二、迁坟范围在上述征地范围内的坟墓应当迁移,迁坟补偿标准按规定标准执行。三、迁坟时间上述征地范围内的坟墓主须于2025年7月28日前到所在五一村村委会办理坟墓迁移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将视为无主坟墓统一处理
关于湄潭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方案
按照公司工作安排,为保障湄潭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实施,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湄潭裕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项目业主单位(湄潭县福宁殡仪服务有限公司)采购湄潭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服务,具体要求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湄潭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2.项目业主:湄潭县福宁殡仪服务有限公司3.项目地址:湄潭县湄江街道大山社区殡仪馆旁4.项目基本内容:项目占地面积71.24亩。建设内容:一是建设公墓配套设施建设:包含规划建设墓穴约16951个、上山车道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城市公益性公墓(闽侯桐口点)配套道路(通闽侯)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州市园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审批福州城市公益性公墓(闽侯桐口点)配套道路(通闽侯)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园建〔2026〕2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完善福州城市公益性公墓配套设施,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城市公益性公墓(闽侯桐口点)配套道路(通闽侯)项目建设,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城市公益性公墓(闽侯桐口点)配套道路(通闽侯)(项目代码:2507-350100-04-01-489721) 二、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园林建设开发
侯马市殡仪馆提档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侯马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于2026年2月24日对侯马市殡仪馆提档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公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序号项目相关具体内容1项目名称侯马市殡仪
关于《黎平县殡葬服务收费定价方案》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行动部署,扎实做好集中整治阶段的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殡葬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以及《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当前,我县执行的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制定于2024年,部分项目与《贵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