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香山公墓建设及殡仪馆改造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公告

2025年9月2日,香山公墓建设及殡仪馆改造项目建设用地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5〕706号),同意洛宁县转用并征收集体土地4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土地用途该项目用途为:殡葬用地。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该项目位于永宁街道办事处东关社区,用地四至范围:东至征地界、西至征地界、南至征地界、北至征地界。具体四至以该宗土地的勘测定界图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