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公安部外交部铁道部交通运输部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民用航空局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除特殊情况外,遗体的运输必须由殡仪馆承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承办。二、殡仪馆车辆以外,我州未准予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展接运遗体服务。当前有个别私自拉运遗体的社会车辆,不仅收费虚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还存在疾病传散等风险,为保障合法权益,请丧属联系殡仪馆选择正规的殡仪车辆。三、州内殡仪馆联系方式为,西双版纳州殡仪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