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水利局关于遂昌县殡仪馆、公墓迁建工程涉河涉堤(占用水域)事项的批复

遂昌县民政局:你单位《遂昌县殡仪馆、公墓迁建工程涉河涉堤建设审批(含占用水域审批)的请示》、《遂昌县殡仪馆、公墓迁建工程防洪评价表》及专家评审意见已收悉。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相关规定,批复如下:1. 拟建工程位于遂昌县妙高街道后江行政村荷安山自然村,工程初步设计经遂昌县发改局遂发许〔2020〕13号文件批复。2. 本工程项目内墓区群、道路及殡仪馆涉及占用北溪支流河道。总计占用水域面积4306平方米,水域容积5339立方米,须采取等效替代水域工程进

遂昌县审计局关于审计遂昌县殡仪馆、公墓迁建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预算执行情况的通知

遂昌县民政局、遂昌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由遂昌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3月24日起,对遂昌县殡仪馆、公墓迁建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你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组长:包宏敏审计组主审:朱泉奇审计组成员:程春林 附件:1.审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