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青海省海北州祁连县殡仪馆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青海省海北州祁连县殡仪馆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青政土函〔2025〕140号海北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青海省海北州祁连县殡仪馆设施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北政〔2025〕30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你州祁连县阿柔乡草大板村牧民委员会的0.9860公顷国有农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作为青海省海北州祁连县殡仪馆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用地。二、你州要督促祁连县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牧民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