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确定永嘉县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费标准(试行)的通知》意见建议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公墓价格管理,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 号)等规定,经成本调查,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永嘉县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墓适用范围

我县范围内经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建设2024年11月1日之前竣工的公益性公墓(含骨灰存放处),已经过价格部门核价公益性公墓的除外。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确定永嘉县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费标准(试行)的通知》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促进殡葬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理清公墓单位收费服务项目内容,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推动殡葬改革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号)结合我县实际,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永嘉县民政局联合拟定《关于确定永嘉县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