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设南安市公益性公墓的批复

市民政局:

  你局《南安市民政局关于建设南安市公益性公墓有关事项的请示》(南民〔2024〕27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闽政〔2023〕16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泉政办〔2021〕55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加强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规划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自然资函〔2020〕301号)等文件及泉州市社会事业抓优质、补短板(民政领域)会议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