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关于开展2026年度公墓年检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墓年检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民规〔2025〕11号)要求,为加强全市公墓管理,规范公墓建设和经营行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现将开展2026年度公墓年度检查工作公告如下:一、年度检查范围依法依规审批登记,为城乡居民提供遗体安葬服务的公墓,生态安葬设施纳入公墓范畴进行管理。二、年度检查内容包括公墓审批、建设、运营、服务、管理等五个方面(具体年检内容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墓年检实施办法》第

关于开展伊犁州直2026年度公墓年检的公告

为规范公墓建设与经营管理秩序,加强殡葬服务行业事中事后监管,保障群众合法殡葬权益,推动殡葬改革与移风易俗工作深入开展,依据《殡葬管理条例》《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及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墓年检实施办法》(新民规〔2025〕11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开展2026年度公墓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检范围伊犁州直各县市依法依规取得审批、登记,为城乡居民提供骨灰安置或遗体安葬等服务的公墓(包含骨灰堂、生态安葬设施)。其中,当年建成投入使用的公墓,自下一年度起参加年检。二、年检主要内容(一)审批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