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洛阳市经营性公墓维护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洛民通〔2025〕51号各县区民政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民政局,洛阳市民政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现将《洛阳市经营性公墓维护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7月10日洛阳市经营性公墓维护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市经营性公墓维护费的收支管理,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和《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切实规范公

海南13部门联合发文规范公墓管理

本报讯  (记者  安  娜)  近日,海南省民政厅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2部门印发《海南省公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全省公墓的规划建设、运营服务、监督管理等进行规范。《办法》自8月8日起施行。《办法》共6章47条,明确了加强公墓管理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部门职责等,明确了编制规划原则、建设原则、墓穴和墓碑标准、禁止建设行为,明确了违规建设、违规安葬、违规经营、违规履职等方面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执法主体

关于唐河县殡葬服务中心(唐河县殡仪馆) 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县殡葬服务中心(唐河县殡仪馆):根据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河南省省委办公厅、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河南省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豫办〔2019〕18号)、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八条措施的通知》(豫民文〔2024〕192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殡葬服务行业收费行为,促进殡葬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

关于调整肥西县殡葬管理中心殡仪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

肥西县殡葬管理中心: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殡仪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安徽省定价目录》(皖发改价格规〔2025〕1号)《合肥市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合发改价格〔2025〕536号)等规定,现将你中心殡仪服务收费有关政策批复如下:一、殡仪服务收费根据服务内容的不同,分为基本服务收费、延伸服务收费、特需服务收费。(一)殡仪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包括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收费,具体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见附件。(二)殡仪延伸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关于公布山南市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加强我市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及殡葬服务机构合法权益,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实现殡葬服务公益属性,现就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有关事项向广大市民公告如下:一、殡葬服务收费范围殡葬服务分为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基本服务主要包括遗体运输、遗体火化、遗体存放、骨灰寄存、租用设施场所等服务。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是指殡仪馆为丧属提供的殡葬基本服务项目以外,满足其选择的殡葬服务项目。二、殡葬服务收费管理

民政部关于发布《殡仪接待服务规范》等10项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公告

民政部公告第583号《殡仪接待服务规范》、《遗体保存服务规范》、《遗体告别服务规范》、《遗体火化服务规范》、《骨灰海葬服务规范》、《公墓安葬服务规范》、《公墓祭扫服务规范》、《网络祭祀要求》、《遗体和骨灰追溯通用要求》和《骨灰寄存服务规范》10项推荐性行业标准已经民政部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即日起实施。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1MZ/T 018—2025殡仪接待服务规范2MZ/T 019—2025遗体保存服务规范3MZ/T 020—2025遗体告别服务规范4MZ/T&nbs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南安市殡葬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

南安市泉南殡仪服务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及省发改委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共6大项,分别为: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遗体寄存(冷藏超过72小时)、吊唁设施及设备租用,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殡葬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诚

《关于规范整合博爱县殡仪馆殡葬服务 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相关阅读:关于规范整合博爱县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豫纪发〔2024〕6号)、《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八条措施>的通知》(豫民文〔2024〕19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县发改委会同县民政局就博爱县殡仪馆殡葬收费项目予以规范整合,在深入开展价格调查、征求社会意见、集体审议等

关于《上海市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6—2035年)》的草案公示

《上海市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6—2035年)》由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目前已形成规划草案。为使公众充分了解规划草案内容,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草案公示如下:  1、公示日期  2025年7月10日-2025年8月8日(公示30日)。  2、公示方式  网上公示详见上海市民政局网站(https://mzj.sh.gov.cn/)、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ghzyj.sh.gov.cn/)。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邮寄反馈: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上海

丹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寨县实施惠民殡葬暂行规定》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寨县实施惠民殡葬暂行规定》的通知丹府办发〔2025〕6 号金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丹寨县实施惠民殡葬暂行规定》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丹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7月7日丹寨县实施惠民殡葬暂行规定为切实减轻群众殡葬负担,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殡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谐,促进殡葬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2〕

广州市殡葬业务咨询及监督投诉方式

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广州市民政局(市殡葬管理处)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388号3楼020-87053456越秀区民政局越秀区六榕路127号2楼203室020-83304866海珠区民政局海珠区新港中路489号佳信花园C3、C4栋2楼事务科020-34073607荔湾区民政局荔湾区逢源路逢源北街26号2楼223室020-81311969天河区民政局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56-258号恒安大厦312室020-37127142白云区民政局白云区政通路28号区府楼113室020-86385033黄埔区民政局

关于《殡葬场所大气污染物协同治理技术规范》等2项民政行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根据国家和民政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民政部社会事务司组织起草了《殡葬场所大气污染物协同治理技术规范》、《殡葬场所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2项民政行业标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填写附件5《意见反馈表》,于2025年8月25日前将书面意见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反馈我们。附件:1.《殡葬场所大气污染物协同治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2.《殡葬场所大气污染物协同治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3.《殡葬场所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4.《殡

西昌市殡仪馆推行“一码通”服务,实现殡仪收费全流程透明化管理

为落实省民政厅殡葬服务规范化管理要求,西昌市殡仪馆根据“一馆一策”方案,自2025年7月5日起全面实行馆区内殡仪服务由市殡仪馆统一收费管理。一是搭建统一收费平台。西昌市殡仪馆通过调研学习与系统开发,搭建新的收费系统。调整整合殡仪四项基本服务、一般服务及延伸服务项目,通过数字化平台实现全流程监管,实现服务项目标准化整合。二是推行“一码通”服务流程。遗体接运时,工作人员向丧属发放《西昌市殡仪馆服务卡》和《一卡通结算温馨提示卡》。丧属通过刷卡在市殡仪馆确定的服务项目内自助选择服务,确保需求透明、流程自

方正县殡仪馆清理欠缴骨灰寄存费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骨灰寄存管理,方正县殡仪馆将对长期无人认领及欠费超过一年以上的骨灰盒进行清理,请拖欠骨灰寄存费的家属,自此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日期间,携带骨灰寄存证到方正县殡仪馆业务大厅,办理续存手续,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续费的,将按无主盒进行处理。另外在本馆骨灰寄存的档案信息不祥的,请家属携带骨灰寄存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到业务大厅进行核对补充。方正县殡仪馆          2025年7月11日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关于收回临翔区殡仪馆运营管理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管理,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丧葬需求,自2025年5月10日起,临翔区民政局收回临翔区殡仪馆运营管理权,实行公办运营管理。现由临翔区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临翔区殡仪馆负责遗体接运、遗体冷藏、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殡葬四项基本服务及治丧、吊唁等其他延伸性服务。收回运营管理权后,我们将坚持殡葬服务的公益属性,严格落实殡葬政策,着力加强运营管理,致力于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规范、贴心的殡葬服务。同时,我们将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厚养薄葬、移风易俗、丧事简办的观念,倡

湖北省松滋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青苑公墓墓位临时价格的公示

由于“流芳园”公墓已停止对外销售,导致城区居民死亡后无处安葬,根据市民政局申请,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令第7号)、《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5〕1号)及《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2〕415号)等政策规定,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发改局制定了长青苑公墓墓位临时价格。一、收费项目松滋市长青苑公墓墓位临时价格。二、收费标准(一)双墓1.带立碑600*800mm规格墓位4000元/座。2.不带立碑600

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宁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批复

建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你局报送的《关于申报建宁县城市公益性公墓新建项目的请示》(建民社〔2025〕7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在濉溪镇斗埕村建设建宁县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79884.41平方米(约合119.83 亩),建设墓穴15000个,使用年限50年。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墓穴、壁葬墙、树葬和花坛葬区以及墓道、建设管理用房、停车场、充电桩、智能化墓区管理系统、绿化、给排水等配套工程。二、你局作为项目业主单位和专项债申请单位。三、你局应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

惠水县民政局关于龙王山公墓设置非营利公益性墓穴和节地生态安葬区公示

为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根据《贵州省殡葬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殡葬行业经营者价格行为合规指引》文件要求,在惠水龙王山公墓内设置非营利公益性墓穴和节地生态安葬区。现将该公益性墓区各类墓位规格、位置、价格等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一、补充说明1.服务对象:服务于惠水县户籍居民,自愿选择。2.价格构成:包含墓位费、墓碑费及20年管理维护费。3.管理费续缴:20年管理维护期满后,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续缴管理费,收费标准届时另行公布。4.价格有效期:本公示价格自2025年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确定永嘉县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费标准(试行)的通知》意见建议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公墓价格管理,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 号)等规定,经成本调查,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永嘉县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墓适用范围

我县范围内经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建设2024年11月1日之前竣工的公益性公墓(含骨灰存放处),已经过价格部门核价公益性公墓的除外。